林氏貞孝坊矗立於臺中大甲區順天路與光明路口一帶,是清代旌表貞節女子林春娘的牌坊,於道光二十八年(1848 年)建成,距今已超過一百七十年。民國七十四年(1985 年)8 月 19 日經內政部公告指定為臺中縣三級古蹟,目前列為臺中市市定古蹟,由臺中市文化資產處負責管理維護,是大甲城區現存最具代表性的清代石坊之一。
牌坊主角林春娘生於清乾隆四十三年(1778 年),七歲時入大甲余家為童養媳,十二歲時未婚夫余榮長病逝,她仍堅持留在余家奉養婆婆並過繼族人之子為嗣,後養子早逝又與媳婦共同撫育幼孫,一生未再嫁。其孝行於道光十三年(1833 年)獲清廷頒賜「貞孝」旌額,道光十六年(1836 年)獲准建坊,但因經費籌措不易,遲至道光二十八年(1848 年)才由地方官紳募款於大甲城南門外完工。
建築形式為四柱三間式石造牌坊,材質以泉州白石及青斗石為主,雕工細緻。坊體上題刻「旌表故民人余榮長未笄妻貞女林氏坊」,南北兩面分別標示頒賜旌額與建坊時的官職名銜,是少見保留兩個時期職官對照的牌坊,具有相當高的歷史與工藝價值。柱身配有蟠龍、瑞獸、花卉等浮雕,柱礎及夾杆石形制完整,是研究清代旌表牌坊的重要實例。
林春娘在地方上除貞孝事蹟外,相傳曾三度祈雨成功解大甲旱象,受居民尊稱為「貞節媽」,神像供奉於大甲鎮瀾宮內,與媽祖、太子爺並稱「大甲三神」,民間信仰色彩濃厚。每逢媽祖遶境或重要節慶,常有香客順道至牌坊憑弔,感受傳統社會對節孝表彰的儀式與情感。
牌坊現址位於大甲市區,鄰近大甲鎮瀾宮、文昌祠、貞節牌坊公園與蔣公紀念堂,串聯成大甲老城文化散步路線。建議步行造訪,沿順天路、光明路、文武路一帶可一次走訪多處古蹟與廟宇,搭配大甲奶油酥餅、芋頭酥、肉圓等在地小吃,半日行程即可完成。牌坊周邊腹地雖然不大,但設有解說牌與圍欄保護,遊客可自由觀覽,請避免攀爬或刻畫,共同維護這座見證大甲清代社會與民俗信仰風貌的重要古蹟。
林氏貞孝坊
免費入場
建議停留 30 分鐘
關於
介紹
適合客群
- 親子
- 長輩
- 情侶
交通方式
搭乘臺鐵至大甲站後步行約十分鐘可達;自駕走國道三號大甲交流道下,依大甲鎮瀾宮指標前行。
停車資訊
周邊為市區巷弄道路,可停放於大甲鎮瀾宮周邊停車場再步行前往。
景點設施
- 戶外景點
- 大眾運輸可達
